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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远和沧水县令刘志在沧水县的边界汇合,与兵强马壮的杨远相比,刘志的队伍就要寒酸的多。
不过那只是在人数上,后面的十辆马车已经说明这位刘县令可不是什么小户人家。
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。
就算知县不如知府,但刘志已经在沧水县担任了五年县令,攒个几万两银子还不是很正常的。
多亏了杨远对刘志的十辆马车没有任何想法,否则当场就能找到一条创收之路。
要说这刘志也是胆子大,竟然一点不担心杨远私吞他的财产。
沧羊郡虽说已经没有了蛮族,但各县的官府基本沦陷,各地强人辈出,随意找个理由,他这个还未上任的郡守就可能出现在某条水沟里。
可能这也是刘志选择冒险跟杨远一起走的原因吧。
杨远总比那些强盗土匪更值得信任。
再说一位郡守的价值远远超过那几万两银子,刘志相信杨远这点眼界还是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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